前言:正值清明,死亡这个话题又好像突然浮现在我们面前,笔者也是刚去祭奠了我的爷爷奶奶,回到家后,思绪万千,又读了一些关于死亡的论文,回顾了一下此前曾看过的《耶鲁大学公开课:死亡》萌生了写这样一篇文章的想法。
死亡的定义
死亡究竟是什么?关于这一点,医学界、哲学界乃至社会界的定义都存在争议。1968年,人类成功地进行心脏移植的第二年,医学界权威机构、美国哈佛大学医学院传出了推翻以往死亡定义的修改案:将死亡的标准由原来的“心脏停止跳动”改为“脑死亡”。[1]
这一改动可以说彻底更改了世人对死亡的看法,进而引起学界一片轩然大波。死亡的意义被公众和医学的知识、权利和价值的互动所形塑,因此,死亡的定义不仅具有重要的临床意义,而且具有深远的生理学、法律、伦理学、宗教和经济意义。医学技术发展在延长寿命的同时,也在延长死亡的过程,死亡的确定变得愈加困难和重要,而哈佛脑死亡报告在定义死亡、诊断死亡的历史上显然是一个带来范式转变的里程碑事件。[2]
ps:脑死亡的标准:a.对外部刺激和内部需要无接受性和反应性,即病人处于不可逆的深度昏迷,完全丧失了对外界刺激和内部需要的所有感受能力,以及由此引起的反应性全部消失;b.自主的肌肉运动和自主呼吸消失;c.诱导反射消失;d.脑电图示脑电波平直。对以上四条标准还要持续24小时连续观察,反复测试其结果无变化,并排除体温过低(<32.2℃)或刚服用过巴比妥类药等中枢神经系统抑制剂的病例。[2]
寻梦环游记
所以我们可以看到,关于死亡究竟是什么的问题,依然有很大的谜团,值得我们探寻,而关于这些恰恰应该是哲学家门该做的事,毕竟哲学就起源于这些问题啊。下面,我就来讲讲哲学家们是如何看待死亡的,希望他们的观点能带给我们一丝启发。
古希腊哲学家们
苏格拉底:关于苏格拉底我在之前的哲学史第九期里简单讲解过,相信我们或多或少都听说过苏格拉底之死的故事,他的死亡对西方文明有着极大的影响,他是慷慨赴死,为了维护他心中的理想杀身成仁,舍生取义了。但是苏格拉底之所以能做到这样,至少有一部分原因是他相信灵魂的存在,柏拉图的《斐多篇》就是在描述苏格拉底死之前和朋友与学生们辩论灵魂不朽问题的对话。苏格拉底相信在他死后,他的灵魂会与已经逝去的伟人们的灵魂共处一室,激情交谈。
苏格拉底之死
柏拉图:柏拉图的思想在之前的哲学史第十期里也简单叙述过,当然主要讲的还是他的“理念论”,至于灵魂学说我只是简单提了一嘴。柏拉图和苏格拉底一样,相信灵魂的存在而且柏拉图的思想要更近一步,他不仅相信灵魂存在,还认为灵魂本是高高在上的理念世界里的一部分,只是因为某些原因堕落到了现实世界里同肉体结合,因此,死亡反而是对灵魂的一种解脱。当然除了死亡,学习哲学也可以是灵魂得到净化,所以他说:“哲学就是死亡的练习。”他不害怕死亡,反而向往,因为只有死亡才可以将他们的灵魂真正解放,去往更高尚、更纯粹的真理殿堂。(但这绝不意味着柏拉图赞同自杀!!!柏拉图反对自杀,认为自杀是一种不能被容忍的行为。)[4]
斐多篇
和柏拉图观点类似的还有毕达哥拉斯和普罗提诺,他们都认为灵魂是不朽的而且可以轮回。
亚里士多德:亚里士多德和他的老师柏拉图一样相信灵魂的存在,而且还给灵魂做了分类(见哲学史第十二期),但是亚里士多德不认为灵魂是不朽的,他认为灵魂虽然独立于肉体,但是依然会随着肉体的消亡而流逝。所以,在亚里士多德这里,肉体的死亡就是一切的终结。然而作为一个伟大的思想家,亚里士多德不仅指出“灵魂有死”这个让人绝望的现实,而且开出了治疗死亡恐惧的药方,这个药方就是“勇敢”和“美德”,他认为这两种品质是可以让人超越对死亡的恐惧。在研究死亡的问题后,他转而研究永生的问题,他反驳了柏拉图关于灵魂不朽带来的永生,转而指出后代生生不息的繁衍也是一种永生,另一方面,他又指出我们的“心灵”是永恒的。我们可以把心灵简单理解为理性的创作,类似儒家的三不朽。[5]
伊壁鸠鲁:这位更是感觉主义的先锋(详见哲学史第十三期),简单一点理解就是你活着的时候感觉不到死,死了以后就没感觉了,所以你为什么怕死呢。
中世纪的哲学家
奥古斯丁:(详见哲学史第十六期)认为人的死亡分为第一次死亡和第二次死亡。第一次死亡包括两个部分, 一是灵魂与上帝的分离, 二是灵魂与身体的分离。在人类犯下原罪时, 人类的灵魂就与上帝分离了, 而且上帝还让人的身体会腐朽与人的灵魂分离。第一次死亡即肉体的死亡,是世上的每个人都要经历的,但是我们不必害怕第一次死亡,因为还有第二次死亡:人的肉体死亡后,灵魂会经历一次审判,《圣经》中明确描述了第二次死亡, “死亡的阴间也被扔在火湖里, 这火湖就是第二次的死” (启示录20:14) 。在第二次死亡中, 不仅人的肉体要在火湖中承受无休止的炙烤, 人的灵魂也将永久地与上帝分离。但是,基督徒不仅不会经历第二次死亡, 还将通过尘世的死亡获得重生,从而重返上帝身边。上帝说“凡为我失掉生命的, 必得着生命” (马太福音16;25) 。(简单点说就是信徒死后会上天堂。)[6]
托马斯·阿奎那:他和奥古斯丁的观点差不多,但是他进步的一点在自杀上,奥古斯丁谈论自杀和柏拉图有点像,认为是不符合神的旨意,所以不被允许。而阿奎那则说灵魂和肉身本为一体为人,自杀意味着灵魂主动抛弃肉体,即主动抛弃为人的概念,所以自杀的人不能称之为人了(连人都不是了,肯定上不了天堂)。[7]
天堂
中世纪之后的哲学家
ps:由于我的哲学史没有写到这里,所以后面的一些观点简单略过。
诸如笛卡尔、莱布尼兹、贝克莱等人都是支持灵魂不朽的,所以他们的死亡观大致相同,而又因为文艺复兴后人文主义的兴起,他们又都带有一丝对死亡的漠视,认为生死就是自然事件,视“热恋生存,厌恶死亡”为人的天性。
培根的观点有点类似于伊壁鸠鲁,而霍布斯认为人没有灵魂,所以死亡就是终结,由此他推出了自然状态假说和社会契约理论,死亡成了他政治哲学的先导。(简单一点说就是人人都害怕死亡,而无政府状态又容易导致死亡,所以必须建立政府。)[8]
至于康德,他本人也是相信灵魂不死(灵魂不死是康德批判哲学中著名的三大理念之一,另两个是意志自由和上帝存在。)的,但是更多是因为他伦理学的必然导向如此
黑格尔创造性地提出了死亡的“二重奏”意义:其一,死亡既是“自然”的,即死亡由自然规律所必然推至,又是“自为”的,因为人可以为了伦理实体而死,进而充分实现生命的伦理本性;其二,死亡既是“无尊严”的,即死者只能屈服于外界力量的侵蚀与毁灭,又是“有尊严”的,因为家庭成员可以通过丧礼维护死者人之为“人”的最后尊严。[9]
尼采、叔本华等哲学家认为,不要漠视死亡和回避死亡,要直面死亡,并面对死亡去积极地思考人生和筹划人生,尽最大可能实现自己的价值。
奥南的葬礼——反应了当时西方社会对死亡的看法
存在主义哲学家
雅斯贝尔斯最先在面对死亡的“边缘处境”中,以震惊式的呐喊,强调人要真诚地活出生命的意义。
海德格尔把人的存在称为“此在”,并把死亡看作是此在最本己的可能性,他指出,“此在存在”是必须有所承担的存在,因而其也应坦然面对死亡这一可能性,他要求人不应因死亡而焦虑,而应正视死亡之“畏”,以各种行动完成人生意义的塑形、完成人生责任,用完满的人生,接受死亡的来临,让死亡给人生做出终结与评价。即把死亡延伸为“此在”与“此生”的动力,赋予死亡以生存论意义。
加缪则以一种生动的方式,解除了生与死的对峙,表达了人面对死亡之时为自身生存确立行动的种种激情与希望。他同样认为,世界是荒谬的、无意义的,死亡是人最终的归宿,但人在自身存在中明查这一切后,应在生存之中经由努力对生活说“是”,赋予生命意义与希望。他反对将希望寄予死后的世界或来世,认为只有现实才是真实的。[10]
存在与时间
死亡一直是人们所忌讳的一个话题,但是又无法回避。其实从我们诞生的那一刻起,我们就必然会面临死亡,所以,诸如以上哲学家的观点,面对死亡,慷慨激昂也好,垂头丧气也罢,哪怕是对死亡不屑一顾,我们终有一天是要面对它的。在清明节,我想化用一句话:“即使是最坚定的唯物主义者,面对死亡时,面对那些最可亲、可爱、可敬的人们死亡时,也会想有着灵魂的存在。”
都写到这里了,顺便推荐点关于死亡的作品吧,电影:《一个叫欧维的男人决定去死》、书:《哲学家死亡录》、歌曲:《她曾活过啊(生きていたんだよな)》、游戏:
最后,希望以上这些哲学家的观点能或多或少地帮到你,毕竟死亡或许没有那么遥远,愿你我使生如夏花之绚烂,死如秋叶之静美!
ps:笔者学识有限,如有错误与谬误,还请各位盒友多多指正,感谢观看!
参考文献:
[1]季晓莉.死亡的定义[J].健康博览,2000(07):4-6.
[2]苏静静.哈佛脑死亡定义与标准的历史探源[J].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2,35(01):58-68.
[3]颜青山.中国传统文化中的死亡定义[J].医学与哲学,2004,(07):45-46.
[4]王瑶.从苏格拉底之死论述柏拉图的灵魂观[J].现代交际,2020,(05):239-240.
[5]程守梅,李学锋,李忠华.亚里士多德死亡观的意义[J].世纪桥,2011,(03):44-45.
[6]程子妍.神圣的死亡——奥古斯丁《上帝之城》中的死亡观[J].江苏第二师范学院学报,2017,33(10):86-90.
[7]孙守飞.基督教对自杀的看法疏释[J].基督教学术,2014,(02):114-141+305.
[8]张璇.死亡在霍布斯政治哲学中的意义[J].西昌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25(03):78-80+85.
[9]沈宝钢.黑格尔论死亡的“二重奏”意义——兼与儒家死亡哲学比较[J].医学与哲学,2021,42(24):6-10+36.
[10]迟西琴.由死亡到存在——存在主义哲学生死观研究[J].西部学刊,2021,(15):42-44.
[11] 西方死亡哲学[M]. 段德智, 著.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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