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天眼查4月11日新增的风险监控显示,哔哩哔哩(B站)主体公司上海幻电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近期新增2条开庭公告,原告当事人分别为北京爱奇艺科技有限公司和葛优,前者涉及的案由为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也就是大家所说的版权问题,而后者并未给出相关案由。
近日,网友搜索关键词“葛优”时,会发现以演员葛优为基础的相关视频剪辑在B站被广泛上传,数量至少达数百部,其中包括娱乐搞笑、科普心灵鸡汤等不同类型的视频。然而有律师指出,这些二次剪辑容易侵犯明星肖像权和原作品著作权,特别是未经相关方授权盈利的公司和个人。
与此同时,葛优曾因B站在年度大会员广告中擅自使用他的形象图片而起诉该平台。不仅如此,今年2月,他还因肖像权侵权问题将上海幻电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告上了法庭。报道称,葛优代理团队主要针对B站的二次创作中存在“葛优躺”等图片的肖像权问题。除了B站,海信集团在官方微博发布文章时,未经葛优授权使用其4张图片,也被判赔偿经济损失1000元。
总之,这些侵犯明星肖像权和著作权的事件提醒我们,各方在二次创作时应注意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知识产权保护原则,为真正的创意和合法的盈利提供合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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