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我们知道,不同于一般通俗小说,几乎所有的推理小说都可以简单以“WHW”(Who do it、How do it、Why do it)来概括,即“凶手”、“手法”、“动机”。在此基础上的小说要素,诸如人物塑造、故事情节、事件背景等其实都是围绕着这三者来展开的。故而,本文所作之密室分析,也是围绕“WHW”三个主题进行。
Who
针对“Who”这个谜题,在拿到一本推理小说之前,我们自然不可能提前知道书中凶手是谁,本文更不是以剧透泄底某本具体推理小说为目的。所以这里所讨论的其实并不是这个“Who”姓甚名谁,而是这个“Who”是否存在——死者的“死亡”究竟是否为第三人的谋杀造成。换言之,这里可以将这个“Who”简单分为“凶手”与“死者”两大类。
切实存在凶手的推理小说无疑占绝大多数,所以这里先按下不表,单讲“凶手”其实就是“死者”的情况。而这种情况又可以分为“自杀”与“意外身亡”两种子类。对于这两种情况,卡尔在《密室讲义》里均有涉及:
该案属于自杀,但刻意伪装成谋杀。死者用冰柱刺死自己,冰柱溶化后,密室中找不到凶器,遂判定为谋杀。或是死者开枪自尽,枪的尾部系着一条橡皮筋,松手后凶器便被拉进烟囱隐藏起来。此种诡计(在不构成密室的情况下)的变体有:手枪上的丝线另一端系着重物,枪响后手枪被飞速拉过桥栏杆坠落水中;同理,手枪也可被拽出窗外、落入雪堆。
该案并非谋杀,而是一连串巧合阴错阳差造成了貌似谋杀的事故。房间尚未上锁前,发生了抢劫或争斗,有人受伤、家具损毁,足以令人联想到行凶时拼死搏斗的场景。后来,受害人或意外身亡,或在密室内昏厥,但以上事件却被误认为发生于同一时间。此类案件中,死因多为头骨迸裂——推测为棍棒击打所致,实则缘于死者不慎撞上某件家具,如桌角、椅子的突出边缘等,但最脍炙人口的元凶当推铁制壁炉架。
在“意外身亡”的前提下,自然不存在作案动机,所以这种情况下的“Why”,这里不过多展开。重点在于“自杀者”为什么要伪造“谋杀现场”?一般有以下几种情况:
- 骗保。自杀者为自己投保巨额保险,受益人则为自己的父母/妻子/情人/恩人/朋友等,希望通过伪造成“他杀”,来为受益人骗取保险金额。(这种写法常见于偏向社会派推理,死者要么一事无成,要么确实身患绝症——至少他/她自以为,但其本身是个温柔、善良的人。)
- 嫁祸。自杀者对某人(X)怀有恶意,通过伪造现场来造成某人杀害自己的假象,希望通过这种手段使警方误以为X为凶手,从而使X身败名裂。(这种又蠢又坏的行为,一般会包装成X本来就不是好人,死者是走投无路才出此下策。当然,也有塑造成自杀者自己完全是处于嫉妒等心理,而X完全清白的情况——东野圭吾的某部名篇虽然不完全是我所说的情况,但原理依旧如是。)
- 逃避社会舆论。自杀者虽然想要自杀,但自杀这一行为在社会上是受谴责的,被认为软弱的、不道德的、违法的,自杀者为了自己的身后名选择伪造“他杀”现场。(横沟正史的金田一耕助系列有一部名篇即是如此创作。)
当然,“自杀”与“意外身亡”两种大类的情况之外,还存在某人在发现自杀/意外身亡现场后,出于某种目的,将现场伪造成他杀密室,其实是属于“存在凶手”与“死者就是凶手”的一种变体。
How
在回答“How”这个问题之前,我们首先要对已知“密室”进行分类。在这里我先借用日本新人作家鸭崎暖炉的出道作《密室黄金时代的杀人事件》里的概念进行解释。
心理密室则是通过心理误导而实现的一种诡计。典型如胶带密室,《名侦探柯南》的《浴室密室杀人事件》事件就是对克莱顿·劳森某部名作的抄袭(卡尔《爬虫类馆杀人事件》的胶带密室则为典型的物理密室)。本文以众多读者所熟知的《浴室密室杀人事件》为例进行讲解:在浴室内侧贴满了胶带造成只有被害人能够做到的假象,凶手与证人不得不撞开房门,发现死者在浴室内割腕而死。但其实浴室内胶带本身就是断裂的,只是利用了证人的心理错觉。不过,青山刚昌在这里抄漏了一个小细节:凶手与证人在撞开门的瞬间,会撕几张纸以模仿胶带断裂声音,从而使证人更加确信胶带是在撞开门的瞬间断裂。类似的变种还有阿加莎·克里斯蒂的某部名作,凶手和证人发现尸体后,凶手留下来保护现场而让证人前往报警,但那具“尸体”其实是凶手的帮凶,二人在证人不在场的情况下,再将真正的尸体搬到密室,同样属于我前文所提及的伪造第一现场。
此类心理诡计还有一个典型的手法是在昏暗的密室内,只有凶手本人拥有光源(手电、手提灯、手机有电),所以他的光线才是众人视觉所能及的全部,由此凶手本人可以隐瞒关键证据,并在事后回收。
心理密室手法不胜枚举,除了凶手对其他证人进行误导,也有作者通过叙述性诡计对读者进行误导的叙诡密室,而叙诡大类不在本文讨论范围之内。还有一种被笔者本人称为“精神病密室”的,因为故事的叙述者自己是个精神病,所以密室内一切明显的犯人、死者、证据云云,因为其主观上不想看到所以就看不见。笔者本人就是因为这个“精神病密室”拉黑了京极夏彦。
Why
“Why”即“作案动机”。首先需要明确一点,我这里所提到的作案动机并不是类似《福尔摩斯探案集》中《血字的研究》后半部分的犯人生平及大部分三流社会派的罪犯养成日志。也不是新本格天马行空的杀人理由。而是说,为什么犯人一定要选择使用密室。
前文以及提过,自杀类密室的动机无非骗保、嫁祸、舆论三种,所以以下所涉及的“Why”均为存在确切凶手的情况。在这里我先借用日本短篇本格推理作家大山诚一郎在代表作《密室收藏家》中,对于密室动机的如下总结:
第一种动机,是为了将他杀伪装成自杀或意外。若警方认定凶手不可能进出案发现场,就会将案件判断为自杀或意外,而不是他杀。
第二种动机,是让警方怀疑有可能出入密室的人,或是与被害人一同身处密室的人。假设案发现场房门紧锁,却只有一个人拥有钥匙,那么能出入房间的人就只有那一个,警方自然会怀疑到他头上。再比如,被害人与另一个人同时身处案发现场,如果案发现场是密室,就意味着有能力行凶的人只有被害人之外的那个人,如此一来也能达到栽赃嫁祸的目的。
第三种动机是通过制作密室,妨碍警方查明自己犯下的罪行。这些案件中,只要警方不解开密室之谜,就无法将凶手逮捕归案。
第四种动机,是为了延迟尸体被发现的时间。将案发现场变为密室,就没有人能进入现场,尸体被发现的时间也会相应变晚。也许凶手有什么难处,要是有人立刻发现尸体,他就难以脱身。
第五种动机,是为了让警方误以为密室就是案发现场。密室中有一具他杀的尸体——看到这般景象,警方会认定密室就是案发现场。但被害人其实是在别的地方遇害,死后才被搬进密室。也许凶手能通过替换案发现场得到一定的益处。
第六种动机是,凶手想到了将案发现场变为密室的点子,便想动手尝试一下。这种动机完全基于凶手的自我表现欲与虚荣心,是“为密室服务的密室”。
第七种动机,是为了隐藏真正的密室。假设某人在密室中自杀身亡,好几个人同时造访案发现场,破门发现了尸体。要是警方发现死者是自杀的,就会有不利于某人的事发生——比如保险公司会拒绝支付赔款。无奈案发现场是一个密室,如果这个人什么都不做,警方就会立刻断定死者是自杀身亡的。于是此人趁其他发现者去报警时,用针线在窗门上做些小动作,留下蛛丝马迹。前来调查案件的警官们发现这些痕迹后,便会误以为发现者们打破的这个密室是“凶手”一手打造出来的。案发现场本是一个没有动过任何手脚的真正密室,但如此一来,此人就能掩盖‘死者自杀身亡’的真相。在这种情况下,“真正的密室”意味着“自杀或意外”。为了掩盖死者的真正死因,某人硬是把“真密室”伪装成了“假密室”。
第八种动机就是,在制造密室的过程中进行的某种行为,才是凶手的真正目的。如果凶手只进行那一种行为,会显得极不自然,所以他干脆打造出一个需要进行那种行为的密室。换言之,密室是那种行为的伪装。
大山诚一郎的总结可以说是尽善尽美了,在此无需过多赘述,直接引用即可。但我们也可以发现通过对前文“Who”和“How”问题的分析,其实以上动机本身已经贯穿其中。
在回答完“WHW”,本文已经可以宣告结束,但在此之前,我觉得还是有必要辨析一下,“封闭空间”未必就等于“密室”。在推理小说常见的舞台“暴风雪山庄”模式下,“暴风雪山庄”本身就是个大型封闭空间,但其存在的意义是为小说提供舞台,虽然确实以“密室杀人”为主,但不能认为“暴风雪山庄”自身是个密室。
最后,正如一开始所说,“密室杀人”的魅力在于逻辑上的“不可能”,而破解密室、乃至一切本格推理的最大魅力同样在于变“不可能”为“可能”。本文只是对笔者自己密室推理阅读量的总结,不可能涵盖目前已知全部密室,望周知。等一等,不是刚说了推理的魅力不就在于变不可能为可能?或许以后可以实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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